【前言】
去年,笔者办理的几起刑事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家属不相信辩护律师的话还自以为是的认为有一定的能耐,可以把嫌疑人从办案机关取保出来;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几个回合下来,精疲力尽地对笔者说,早听我的话就好了。
是什么原因会导致嫌疑人家属费尽一切可能,都希望把嫌疑人能够被取保出来呢?
这就是嫌疑人的家属们对取保候审这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的不了解,在家属们的心中都是一致地认为只要嫌疑人从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就代表嫌疑人安然无事了。
【法律】
取保候审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们一起先来看看法律对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认知: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并非刑事案件终结的制度;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还解析说,同时并非取保候审出来的嫌疑人、被告人,就一定会被法院判处缓刑的认识也是不正确的,案件是否判处缓刑,取决于案件的客观案情、证据,而非取决于此前是否已经取保候审。实践中,取保候审后在审判阶段判处实刑的案例屡见不鲜。
综上,嫌疑人家属认为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案结事了或者一定判处缓刑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其实,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一定是视案件情况而定,办案机关会出具撤案决定、不起诉决定以及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同时会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具释放证明等文件。所以,但凡不是撤案、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会面临承担刑事处罚的结果。
【忠言】
刑事案件能不能取保,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不是家属们心里想的用关系、金钱就完全可以摆平的,我们应该充分的相信辩护律师,笔者相信任何一位辩护律师在接手一起刑事案件后,又何尝不是希望能够先把嫌疑人取保出来呢?
在如今的法治时代之下,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办案人员有着纪律、制度约束谁也不会也不敢拿着自己的饭碗和政治前途去尝试。故此,笔者在此提醒有些犯罪嫌疑人亲属,要对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取保候审不代表当事人无罪,也不能保证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能宣告缓刑。正视案件情况,依法取保;同时也要认知,即使案件已经取保候审,依然要重视案件后期辩护工作。(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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